產(chǎn)品信息
產(chǎn)品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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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保存條件】 本標準物質封裝于玻璃瓶中,放于干燥處儲存。【使用注意事項】本標準物質使用前應在105±1℃烘干2h(Hg、Org.C 80±1℃烘干2h)后稱重取樣。最小取樣量100mg。【特征形態(tài)】固態(tài)【基體】
【主要分析方法】發(fā)射光譜法